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之安排

本公司的所有公司通訊*之英文及中文版本均刊載於本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網上版本」)。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香港《公司條例》及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本公司採納下述安排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下述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除外)︰

(a) 登記股東︰
本公司會向每位登記股東尋求其同意通過閱覽公司通訊的網上版本以代替收取印刷本。倘若本公司在為期二十八天內尚未收到該登記股東的反對,該登記股東將被視為已同意僅收取公司通訊的網上版本,並於有關公司通訊於網上刊載當日向該登記股東發送有關公司通訊已在網上刊發的電郵通知(如已提供有效電郵地址)或通知函件。
(b) 非登記股東︰
本公司會於有關公司通訊於網上刊載當日向每位非登記股東^發送有關公司通訊已在網上刊發的電郵通知(如已提供有效電郵地址)或通知函件,除非該非登記股東已選擇收取公司通訊之印刷本。

對於涉及尋求股東指示就如何行使其股東權利或以股東身份作出選擇的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而言(包括若干表格),本公司會將該等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個別發送予股東,而不會僅將之刊載於網站。

若股東在本公司網站閱覽公司通訊的網上版本時遇到困難,本公司將於收到該股東發出之書面要求後,迅即向其免費寄發公司通訊之印刷本。股東應將有關要求發送至本公司的股份登記及過戶處。

股東可以下列方法更改其對公司通訊所作之選擇:

(a) 登記股東可隨時透過發出不少於七天的通知,更改收取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或收取方式之選擇,只須填妥下方之申請表格並交回本公司的股份登記及過戶處即可。

(b) 非登記股東(i)如欲閱覽公司通訊的網上版本,應聯絡代其持有股份的中介公司(例如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並向該等中介公司提供其電郵地址以收取公司通訊於網站上發布的電郵通知;或(ii)如欲收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可填妥下方之申請表格並交回本公司的股份登記及過戶處即可。

股東收取公司通訊印刷本之要求將持續有效,直至該要求經書面方式被撤回,或由收悉股東指示當日起計一年內有效(以較早者為準)。

申請表格或上文提及向本公司的股份登記及過戶處作出之任何要求,應以郵寄或電郵方式向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發送,其聯絡資料如下:

郵寄地址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電話
:
(852) 2862 8555 (星期一至星期五(香港公眾假期除外)
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六時正辦公時間內)

* 公司通訊一般包括由本公司刊發之(a)年報;(b)中期報告;(c)會議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書。
^ 非登記股東指股份存放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並透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不時向本公司發出通知,希望收到公司通訊的人士或公司。

  • 供登記股東使用之申請表格
  • 供非登記股東使用之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