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派遣执达吏执行马屎埔临时禁制令
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祺星有限公司(“公司”),已向高等法院寻求进一步协助,请求派遣执达吏到公司拥有位于马屎埔之一幅土地,执行法庭早前颁发之临时禁制令,命令数名仍霸占土地之非法占地者离开禁制令范围。如该等非法占地者抗拒执达吏命令,即属藐视法庭,可能会被送入狱或被罚款,或者财产会被扣押。就有关申请,法庭将于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聆讯。
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派出工人,在该幅被非法霸占9年的土地四周围板,防止前租户区流根及相关人士再次进入和继续非法霸占该土地。但期间遇到相关人士在场激烈冲击和阻拦,虽然最终完成围板工程,大部份示威者亦离开,但至今仍有数名非法占地者拒绝离开,屡劝无效,因此公司决定向高等法院申请派遣执达吏执行法庭禁制令。
非法占地者以木板非法搭建5米高僭建物可危自身及公众安全
非法占地者除了漠视法庭临时禁制令,继续霸占土地,更由4月底开始在该土地上用粗糙卡板非法搭建一座共三层近五米高之僭建物,经常攀登盘据在该僭建物之上叫嚣谩骂,至今仍有数名非法占地者置身其中拒绝离开。该非法僭建物位处禁制令范围内,且结构非常不安全,可对非法占地者自身及其他人构成危险,因此,公司必须寻求法庭协助要求非法占地者离开,以便将该危险僭建物拆除。
区氏一家过去9年共霸占公司70,000多呎土地公司必须收回
除了是次收回之一幅5,500呎土地,前租户区流根一家在过去9年间,逐步霸占了公司在马屎埔拥有多幅合共65,000多呎土地,连今次收回之5,500呎,总共逾70,000呎,当中包括一幅区家于1998年卖给公司之7,500呎土地,当年以港币约$3,030,000成交,其后区家表示希望租回继续耕作,公司因此让他们继续租用,但至2007年公司通知终止租约,区氏一直拒绝交回,霸占至今。而在他们所霸占之其余土地中,包括3幅合共约21,000呎先租后霸之土地,和4幅合共35,000呎强行闯入霸占之土地。作为业主,这些土地公司必须收回,但公司仍十分愿意与区家协商,亦愿意给予不少于政府标准的现金赔偿,或考虑其他合理可行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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